为进一步强化执法部门主动普法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山东省齐河县出台《中共齐河县委、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服务推进法治齐河建设。
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思想认识。为增强执法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齐河县明确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为具有执法、司法权力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全县推动形成普法与执法并行的法治宣传工作新局面。
明确工作任务,增强普法实效。为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明确了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法律六进”牵头部门单位、“以案释法”责任部门单位的不同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载体,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宣传重点,弘扬法治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明确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要求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履新职权依据的法律法规、执法司法适用的法律法规。根据工作特点及具体职能,明确七十二个县直部门普法宣传内容,要求各单位突出重点,对本单位本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进行积极宣传,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监督考评。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组织领导、阵地建设、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考核促工作,促使各单位将普法宣传纳入全局工作,周密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具体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普法办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定期听取各单位汇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评机制,推动形成“谁执法谁普法”长效工作机制。(通讯员 姜晓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