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消协公布了一项颇令保健食品行业尴尬的调查结果。这份名为《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的问卷调查显示:近70%的消费者对国内保健品市场的总体评价为“不太满意”。相对于国外保健食品,仅有9.49%的消费者认为“国内的更好”。这份报告被众多媒体转载和引用,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关于这份问卷调查的一段说明性文字:“本次调查结果反映消费者对广义上的所谓‘保健食品’(含保健食品、非法宣称保健功效的普通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保健食品等)市场的总体满意度情况。”
这项调查,其实反映了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认知的缺失。
当前,把保健食品当成治病的药品是消费者当中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把保健功能忽悠成治疗效果也是保健食品销售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行为。但实际上,这里面的所谓“保健食品”有几类。一是法定意义上的保健食品;二是盗用保健食品批号的假冒产品;三是没有“健”字号的普通食品;四是没有任何批号的非食用物质。也就是说,真正的保健食品背了黑锅。
从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实施开始,保健食品诞生已经有20年了。20年中,法规不断升级,监管不断完善,行业不断壮大,但是公众对什么是保健食品这个事一直没有搞清楚。究其原因,不是法规没有讲,也不是企业没有懂,而是监管部门取向出现了偏差。
长期以来,监管部门把主要精力用于管企业管产品,而不是做服务。结果是真正的保健食品被管死,假冒保健食品没管住。
在追求大健康的时代,公众需要消费真正的保健食品,在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时代,消费者需要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保健食品。
监管部门起码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科普,运用政府的资源优势大力宣传科学、正确的保健食品概念;二是科学监管,用有效的机制鼓励规范的企业站出来,通过良好的产品声称传播保健食品的概念;三是扬优抑劣,严打假冒的保健食品,净化保健食品的生存环境,让消费者看到听到的都是真正的保健食品。这些工作做好了,公众对于保健食品的看法就会端正,规范的保健食品产业就能够健康成长。(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