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胡先生在网吧连夜上网后猝死,死者家属以网吧通风环境不好,提供24小时上网违反相关规定为由,将网吧起诉,索赔40余万元。昨天,西城法院认为,网吧不存在过错,据此判决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家住宣武区牛街的林女士等称,今年2月22日晚上8点左右,其丈夫胡先生到离家不远的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上网。次日早8时多,民警通知家属,胡某在网吧突发急病身亡。案发后,家人通过监控录像看到,该网吧于凌晨两点后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网吧处在深层地下室,通风条件极差。胡某死前出现非正常反应,网吧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发现和救治。家属认为,如果网吧进行正常监管巡视及合理注意的话,应及时发现死者的不适,有可能避免悲剧发生。该网吧没有提供良好的正常健康的消费环境,应赔偿家属损失总计40余万元。 法院认为,胡某的情况符合因长时间上网导致的猝死。死者家属所述网吧未尽安全保证义务证据不足。此案审理中,被告网吧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自愿补偿死者家属两万元,法院不持异议,并写入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