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随着从严治党的深化、“零容忍”的反腐态势、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和反“四风”的持续发威,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然而,领导干部中也滋生了“为官不易”的思想,出现了“为官不为”的问题。修水县纪委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查处“为官不为”力度,在此过程中,发现出现“为官不为”现象的主要成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党委“牛鼻子”没有揪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款消费、公车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配备等都得到有效规范,然而,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看电视、炒股等看似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却没有引起基层党委的足够重视。要么缺乏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干部在岗缺岗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导致有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要么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却仅限于一纸空文,无法达到管理干部的作用,甚至出现单位主要领导对单位的相关制度熟视无睹,带头不遵守的现象。2016年2月3日下午2时50分,修水县粮食局除粮食质监站张聘根一人在岗外,其他人(含局领导班子)都不在岗。县纪委监察局约谈县粮食局局长梁某,责令县粮食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检讨,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二是纪委“责任田”没有种好。部分乡镇和单位纪委(纪检组)对领导干部不作为重视不够、监督不严,对不作为领导干部处置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而无责的现象在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中普遍存在,问责和考核常常流于形式,导致领导干部不作为问题蔓延。2014年5月15日下午1时25分,修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工作人员唐某缺岗,该局党组只要求唐某写一份书面检讨了事,事后修水县纪委责令该局党组应对唐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局干部例会作出检查。
三是临退休人员理想信念滑坡。在暗访过程中发现许多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干部普遍年龄偏大,这些“老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放松自我要求,认为临近退休,无晋升希望,倚老卖老“不愿为”,同时无形中营造出了“为官不为”的氛围,对身边的年轻同志也造成不良影响。就算被纪委暗访到了,他们也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无所谓心理,不知荣辱,回去后照常“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如2016年2月3日上午11时30分,修水县卫计委行政审批股卢某上班时间睡觉,被暗访组发现后,卢某提出自己年纪大,纪律松散点不要紧,请暗访组高抬贵手。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县卫计委对卢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修水县纪委 陈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