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因利益纠纷而激化矛盾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作中存在重权限、轻程序,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探讨一下依法行政的“程序正当”的问题。
什么是程序?《辞海》解释为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也有学者将其界定为进行某项活动规定的步骤。遵守程序,是我们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前提。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进行什么活动,都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对必经的程序,不可随意颠倒,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视而不见。否则,就会导致这样那样的问题,犹如未经消毒先手术、不经诊断开处方一样,后果可想而知。
依法行政中的程序正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程序作为一般性的工作步骤和流程,对相关当事人具有普遍的规范性。程序是否正当,即程序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不仅影响工作成效,而且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做到公正司法、公正执法,需要科学设计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体现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同样需要科学设计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一些地方发生的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处理纠纷失当加剧矛盾、征地拆迁酿成流血事件等问题,原因和教训之一就是不按法定程序办事。
程序正当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必要条件。在新形势下,我们党的执政环境日趋复杂,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显得更加重要。我们作决策、用干部、办事情,都应科学设计和严格履行程序,防止和遏制用权中的随意性、独断性、盲目性和图虚名、谋私利、做交易等弊端恶习。权力离开程序就会出轨。一些领导干部决策失误、劳民伤财,往往与缺乏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要程序相关;少数人跑官、买官、卖官得逞,“带病”受到重用,也多缘于考察、任用干部绕开了必经的程序。从决策和执行的各个环节规范和履行程序,是正确行使权力、真诚服务人民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依法行政中,实现程序正当,树立程序意识十分关键。一些扰民、损民事件的发生,有程序不规范的原因,但更多的则是因为相关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事。程序意识是尊重规律、尊重群众、尊重法制的综合反映。缺乏程序意识,实质上是缺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重权限轻程序、以程序为摆设、把程序当累赘、以为履行程序影响效率等想法和做法,都是缺乏程序意识的表现,都需要认真纠正。缺乏程序意识、丢开程序办事,貌似有魄力,看似“短平快”,其实是瞎折腾、添乱子,其结果必然是损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我们干任何工作都应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不断建立和完善程序,真正按程序办事,从而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为实现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宁本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