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8章37条,对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组织设置、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都作出全面详细的规范,为人民法院做好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组织中心理论学习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带领全体成员学习了《条例》全文。
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就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做好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 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更好地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要严格落实两固定三规范四循环党建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切实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体现到党支部工作中,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支部建设全过程,以党的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及其它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三是人民法院机关各党支部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全体党员要切实在审判、执行及其它各项工作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示范作用,努力为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和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孙维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