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教育活动中,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以转变作风、提升效率、服务群众为重点,在对教育活动规定篇目进行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坚持 “八个严格”,促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司法效率,用实际行动来塑造伽师法院、法官、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紧密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伽师县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实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5月1日-9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北京时间9:30-9: 55,下午为15:30-15:55,签退时间:上午13:55-14:30,下午为19:55-20: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北京时间9:30-9:55,下午为15:00-15:25,签退时间:上午13:55-14:30,下午为19:25-20:00。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干部外出执行公务、节假日离开县城,一天以内的,必须经庭室领导同意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政工科备案;一天以上的经庭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主要领导审批,并报政工科备案;副科级以上干部离开县内外出的,经院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县委分管领导审批,并按要求到县委组织部和本院政工科备案、销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县内。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文明、热情、真诚、耐心地接待每一名当事人(群众),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严禁出现冷横硬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严禁在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漏岗;严禁工作时间聊天、串岗、打牌;严禁用办公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碟片、玩游戏、网聊。违反规定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依据党纪政纪予以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严格庭审纪律。员额法官(审判团队)必须严格执行开庭时间准时开庭,不迟到、不早退。未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开庭时间。开庭期间员额法官(审判团队)要遵守庭审规范,按照规定着法袍和正确使用法槌;严禁在庭审中出现随意走动、中间离席、抽烟、接打电话、玩微信、喝水、说笑、看与审判无关的书籍等影响法官形象的行为。
五是严格廉洁制度。严禁私下会见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其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亲属;严禁接受律师、诉讼代理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吃请;严禁与当事人“三同”(同吃、同住、同行);严禁向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其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亲属借用交通工具。
六是严格警车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使用、停放、维修、监督等制度,未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和综合办公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警车或用警车办私事;严禁警车随意拉响警报器或随意改变交通路线;严禁警车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严禁警车开回家中停放。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参与婚葬等非公务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查处
七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出现脱岗、睡岗、漏岗,未经分管领导和带班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值班人员,严禁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玩手机游戏、严禁出现酒后值班的突出问题。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畅通,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并能正确使用一键报警装置。
八是严格干警强化八小时外活动纪律。有督察室与各部门共同负责,不定期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行动来维护法院、法官的廉洁形象。(孙维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