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市(区)委有关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7月13日下午,高昌区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安排第21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会上,副院长杨明同志宣读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具体安排:一是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三是开展正反典型学习教育活动;四是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活动;五是开展“家庭助廉”廉政文化活动。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整治建设放在首位;要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执纪,持之以恒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好此次党风廉政教育月的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