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审判工作良性发展,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实现收结案良性运行。今年来,面对案件数量增幅大、办案法官人数少的严峻形势,伽师县法院认真分析研究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多措并举,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将案件的结案率控制在85%-90%之间。
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要带头办案。院领导、庭长要带头办案,“以上带下”提高干警办案的积极性,“以办带学” 做好案件的指导工作。
注重结案均衡。审管办主动发挥“指挥棒”引导作用,通过每期的运行态势分析,准确把握好案件的存量与增量的关系,确保案件匀速流转。
落实每周审管督办制度。每周将全院业务部门的收结案、审限催办等情况列表通报,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既要领导掌握全院案件情况,也要向各业务部门通报案件进度,责令结案率相对偏低的部门,查薄弱,补短板。
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立案部门按照诉讼法规定,积极进行案件繁简分流,用好诉前调解、简易程序的适用,做好诉前和诉中的调解工作,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据统计,全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57%。
积极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进程。利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案件流程、案件查询、质效评估、审批平台、电子签章、司法公开等信息化管理,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据悉,伽师县法院2016年1至7月平均结案率85.81%;截止2016年7月底,结案均衡度为0.95。(通讯员 吕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