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公安局《关于给2015年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命令》要求,湖北南漳县公安局政委王青代表市公安局给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颁发“集体三等功”奖状,以此激励先进,鼓舞斗志。
去年,湖北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和县局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以“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守、讲、树”、“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为动力,取得了“四三二一”的好成绩。“四”是四个上升:全年现场查纠交通违法24507起,同比上升9.8%;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274起(实际288起),同比上升568.3%;移送起诉62人,同比上升106.6%;行政拘留38人,同比上升850%。“三”是三个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7.11%、13.99%和3.53%。“二”是保持两项荣誉:大队再获省级文明单位和机关档案管理省特级。“一”是勇夺一项第一:大队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并被推荐参评全省交警系统最佳执法单位。由于全体民警、协警的共同努力,湖北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色完成了各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有力维护了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