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强化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营造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互补的氛围,有效延伸了司法触角,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方法运用、多种资源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调解体系。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互统一,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是建立完善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简单民间纠纷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旁听、从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人民陪审员四项制度,使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实现紧密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利用好乡镇司法所及村委会的调解组织,形成更大的力量解决社会上的矛盾,有效利用诉调联动的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了矛盾纠纷解决的工作联络点和巡回办案点,聘请各乡镇司法所长作为办案点联络员、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人民陪审员,通过“桥梁”的作用,多元化解决矛盾 纠纷。
诉调联动机制不但降低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而且缓解法院审判压力。人民调解员利用贴近群众的优势、运用多年的司法经验,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充分发挥了诉调联动机制,力促当事人息诉罢访,达到案结事了,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目的。(通讯员 郭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