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三综合督查组突击检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安全生产工作,在该县的一处施工现场,现场检查出作业人员安全帽佩戴不正确和施工现场组织管理不够严密等问题。2018年1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考核组对定西市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延伸考核。
国家的两次督察,确实对陇西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2017年该县有两起死亡事故在甘肃省安监局安全事故快报栏内没有任何记载。甘肃省安监局明确表示,所有按规定上报的事故,省局都会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存在选择性发布或不发布的情况。陇西县县长陈彦吉、主管安全生产工作李青鹏副县长在国务院安委会第五考核组对陇西县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延伸考核时豪言:该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如此底气从哪里来?
这几起涉嫌瞒报的死亡事故是:
第一起:陇西县建设局直属的市政工程公司,2017年8月,该公司职工张某带领施工班组在药都大道第三标段和药都大道东段结合部加班施工时,由于司机没有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视线模糊,被装机倒车碾压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排除了自杀、他杀刑事案件的可能性,陇西县市政工程公司向劳动部门为张某申请工伤事故认定,劳动部门经过调查,张某死亡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款第1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抢救无效死亡予以认定工伤。
第二起:2017年2月21日17时左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西县分公司职工杨某龙,在陇西县高速出口附近巡查线路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致其多处重伤,后送往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救治,2017年8月27日21时40分抢救无效死亡。
这两起事故,甘肃省安监局事故快报栏内没有发现陇西县上报的任何迹象。
另据记者了解,2017年7月29日,陇西县境内的甘肃天士力中天药业有限公司职工李某强在饮片1车间洗润间维修设备过程中,不慎被电击成重伤,该事故也没有上报。
陇西县安监局明确表示,第一起事故他们不知道,汇报领导后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这两起死亡事故的单位,都是当地的国有企业,无论是资金、技术、管理都是当地安全生产的标杆,甚至是当地的公安部门、劳动部门都知道此事,当地政府可能不知道吗?可偏偏安监部门不知道。但瞒报事故为何频频发生?陇西县当地一名不愿透漏姓名的官员表示:首先国企在事故发生时,瞒报者会有风险判断,如果瞒报成功他们可以毫发无损,蒙混过关,但如果公开信息,不仅要受到经济处罚,他们必然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相关领导还要被追究责任,在家属得到超出国家标准的赔偿后,知情人全部封口的情况下,所以他们认为,瞒报的风险更小一点。
其次上级主管部门不愿意在自己所管理的地方出现生产事故,是一种心理驱动,因此当发生事故传闻时,他们就会装糊涂,“心领神会”瞒报的现象。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修改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规定)事故单位有谎报、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处以20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
刑法第139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陇西县政府对外承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能否真正落实到位,还仅仅是一句口号呢?
在地方保护、政绩、官位面前是否能打消一些人残存的在事故报告上打折扣、走擦边、搞变通等念头和侥幸心理,这也是检验陇西县政府在事故调查中是否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很好的一个检验。
这几起事故调查将如何展开,记者将持续关注。(文 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