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出台《法治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七个一”标准,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模式,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为乡村振兴赋势赋力赋能。
念好“宣传经”,法治宣传为乡村振兴赋势
坚持普法教育常态化,壮大普法人才队伍。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乡村法治人才队伍,推进法治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各部门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大集”等形式,依托《法治冀州——部门说法》栏目及新媒体开展“点单式”普法,广泛宣传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去年以来,组织开展“喜迎建国70周年 法治润冀州”“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12.4国家宪法日”“依法防控疫情 助力复工复产”等活动50余场次。疫情期间依托“村村响”大喇叭开展疫情宣传,每天固定时段播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搭好“连心桥”,人民调解为乡村振兴赋力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乡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房屋征收、信访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治理力度,将法治乡村建设与“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串联,着力挖掘乡村法治尤其是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在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村民开展涉及婚姻家庭、农民工维权方面的法律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推进“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创造性的开展“地头调解”“炕头调解”调解方式,用群众身边信任的人,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解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成功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得了、排查得早、化解得好。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对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核,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持续开展法治创建,有力推动了法治乡村建设。
弹好“合奏曲”,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赋能
今年年初,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设有公证处、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5个便民窗口,配置高清显示屏、信息管理查询机等高端电子信息设备,整合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了村乡区三级平台融合,可以更加便捷高效地为广大村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律师、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向村(社区)延伸。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通过值班、开通微信群等,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参与矛盾化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确保应援尽援,开展“法律援助上门办”活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亲自上门,提供一对一法律援助服务,切实解决老弱群体的实际困难。去年以来,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