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意见,提供“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做好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法律服务助力文旅富农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我区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发展,防范和降低文化旅游等中小企业经营活动法律风险,有效保障文旅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旅游富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的推动作用。
二是依托团队,提供“智力支持”。按照《关于成立东营市垦利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安排,组织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队面向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律师业务与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效融合,凡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与政府涉法涉诉事项均可以进行咨询或委托代办,切实帮助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营管理,依法处理产权纠纷,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减轻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守法、用法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建立平台,提供“机制保障”。依托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建立区“讼谊调”纠纷解决平台,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文旅企业诉讼案件诉前必调,通过审核登记、梳理分类、精准指派和督察督办四步流程,将涉及文旅企业的各类矛盾纠纷精准分流、调处,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切实维护文旅企业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