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河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定》中明确,自2011年2月1日起,中小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阳光体育运动和课余体育训练。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以组建学生运动队。对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小学生,应当纳入体育后备人才管理范围,在中考和高考时享受优惠政策。体育后备人才正式调入省优秀运动队的,其运动成绩达到一级以上并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后,可以按规定进入有关高等学校学习。(记者 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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