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兴义市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功取缔了万峰湖上一水上养猪场,有效助推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7年8月底,兴义市检察院民事行政(生态)检察部和驻万峰湖检察联络室干警在工作中发现,兴义市万峰湖南盘江水域纳怀河沟段和旧寨湖面有搭建水上浮动设施水上饲养生猪,生猪排泄物大量排到万峰湖内,严重污染万峰湖水域。
发现该线索后,该院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查实,该水上养猪系兴义市南盘江镇中心村、纳怀村、旧寨村等村村民吴XX、王XX等17户合伙成立的贵州鑫旺布依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饲养的生猪,该合作社水上养猪共约200头,合作社除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外,未办理其它任何行政许可手续,也未设置相关环保设施,该合作社水上养猪造成附近大片水域严重污染。据此,兴义市检察院向兴义市南盘江人民政府、兴义市环保局、兴义市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发出公益诉讼诉诉前履职检察建议,要求南盘江政府、环保局、农扶局积极履职,查处水上违法养猪,该三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先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合作社拆除水上养猪设施,并对污染的环境进行清理。近日,水上养猪浮动设施已全部拆除,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清理。
兴义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促使水上养猪设施拆除,减少了万峰湖水域污染源,有效保护了万峰湖水域环境,推进了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撰稿: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李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