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南县出台首个《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强化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做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保障、环境监管上水平、环境安全可确保。
《方案》明确考核范围与重点、考核方式、实施步骤。要求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督查考核,督促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消除环境隐患,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确保县域环境安全为总体目标。
同时,对考核机制、考核形式以及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要求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做到主要领导牵头,对标对表,责任到人,确定督查考核的年度重点单位、重点行业,时序推进;做好档案建立工作,摸清底数,适时对全县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督查考核。(陈立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