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瓜州县公安局组织举行全县报废机动车集中销毁仪式,意在震慑报废机动车所有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报废车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为第八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预热造势,县应急管理、司法、交通、公安局各部门、高速渊泉大队、运通、宏达等客运企业以及保险公司200余名同志参加了销毁仪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世岩同志主持仪式并介绍报废车相关情况,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升元同志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张升元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大会战行动。行动开始以来,县公安局迅速部署落实,多警种协同深入排查,坚决清除源头安全隐患,期间已收缴、注销各类报废车辆403辆,完成总任务的93.72%,“八类”重点报废机动车6辆,完成率达到100%,受到了省厅、市局的慰问表扬,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全县公安机关及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车辆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推动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进步。他强调:一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销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综合治理,共同抓实抓好这项工作。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路面巡逻优势,坚决杜绝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车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机动车进行清理、摸排,真正夯实预防报废机动车上路的第一道防线。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乘坐报废机动车的危害性,真正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对报废机动车进行举报,努力在全县形成一个不驾驶、不乘坐、自觉抵制报废车上路的良好氛围,警民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世岩同志宣布全县报废机动车集中销毁开始,74辆报废机动车及106副机动车号牌被集中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