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依法履行执行工作拒绝配合,强行夺下并摔坏执行人员警用现场记录仪,推搡、拉扯甚至围困执行人员……4月28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本市普陀区第一征收事务所暴力抗法的4名员工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严某等4人为自己无视法律、肆意妄为的愚蠢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当天,长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张青等三名执行人员因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到普陀区第一征收事务所下属某动拆迁办公室办理协助执行事务。因该案被执行人有可分得的款项,长宁法院要求该征收事务所下属动迁办协助法院执行,提取相应执行款。但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拒绝签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依法以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执行文书。在执行人员办完事务准备离开时,该单位某员工起身阻碍执行人员离开,办公室内其余十多名人员也一起上前将执行人员团团围住,其中严某等4名员工对执行人员采取了推搡、拉扯制服等行为,还强行夺下执行人员用于现场拍摄的警用移动单体记录仪并摔在地上。上述严姓员工指着执行人员的鼻子大声喝道:“今天你们不要走!”,致使执行人员被围困达半小时之久。
长宁法院接报后,随即派出法警和执行法官赶赴现场。增援法警到达现场后,该单位在场人员依旧没有收敛嚣张气焰,仍大声呵斥、威胁执行法官。法警随即将该单位4名有严重暴力抗法行为的员工带回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长宁法院代院长陈萌表示,破解“执行难”是当前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有协助义务的公民和法人,应当配合法院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对此类暴力抗法行为,法院将坚决依法予以惩处。(记者 胡彦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