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据新华网 4月12日,北京市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北京《关于规范调整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中涉及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护士上门服务价格标准为主管护师20元/次,护师、护士10元/次;PET肿瘤全身断层显像和PET/CT肿瘤全身显像包含头部显像,价格标准为7000元/次,无需进行头部显像的,按照5500元/次收取;肠管置管术参照胃管置管术价格收取;CT增强扫描后需要进行多期扫描的,按照第二期起加收不超过40元的标准收取,且无论多少期扫描仅能加收一次,其中CT三维成像项目不再执行多期扫描加收政策。
《通知》指出,计价单位为“日”的专项护理项目,在门诊、急诊操作时按次计价,但急诊留观仍按日计价,价格标准不变,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维持不变。(记者姚常房 特约记者姚秀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