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秦宝成) 据聊城市金鼎广告有限公司反映,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拖欠该公司广告宣传费(公交站亭广告宣传)已两年之久,至今未结算。
据了解,聊城市金鼎广告有限公司(下称金鼎公司)与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签订了一份广告宣传合同(广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止)。当时,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代表人申宏展与金鼎公司签订合同后,金鼎公司按合同要求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广告业务,同时经过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中宏展的检验与验收,也就是说,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在认可符合合同要求情况下,于2016年10月28日给付了第一笔广告业务款16250元。于2017年1月11日给付了第二次广告业务款1800元之后,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本业务验收的申宏展调往南京任职,其工作由李艳接管。
李艳接手后,对公司已经发布的广告业务横加指责,随意终止广告合同,指责金鼎公司以前检测照片(200张)数量不够多,百般刁难,要求补拍以前检测照片800张,对金鼎公司强加诸多合同中从未提起的苛刻要求。同时鸡蛋里挑骨头,以画面褶皱质量不合格等各种理由拒绝付款,并以此为借口扣款五万多元(总款七万多),金鼎公司虽以理抗争,多次去济南协调,但至今未果。
为了事件真相,我们在金鼎公司了解情况后,来到济南市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艳经理安排工作人员刘超接待了我们。据接待我们的人员讲,原任职于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的申宏展已离职,所有与其签订的协议很难继续履行。同时金鼎公司所做广告(公交站亭画面)不合格,质量不好,喷绘画面有褶皱,补拍的检测照片中出现冬天用夏天拍摄的画面等情况,并且金鼎公司曾在去年12月份到济南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聊城分店拉条幅,造成了一定影响,存在违约行为。
同时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刘超还向我们表示双方就广告费用一事仍旧在洽谈中,没有说过只给金鼎传媒2万元广告费,并表示会尽快和金鼎传媒就此事洽谈落实。
截止发稿至,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与金鼎传媒未进行洽谈。对此,金鼎公司对山东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的做法表示遗憾,并表示该公司如不履行协议,将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