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贵州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第二期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近期,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贵州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向县法院成功移送案件电子卷宗。
该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董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在网上首次利用“贵州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向县法院“一键”移送案件电子卷宗。据县法院反馈,网上移送的电子卷宗内容清晰、完整,与同步移送纸质卷宗一致。
“贵州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是省委政法委为实现全省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协同办理,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服务和保障司法办案的重点部署,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建立政法机关跨部门案件数据交换业务办案平台。该院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检察长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将公诉局、侦监局、技术科和案管办等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并指定一名技术科工作人员负责与上级机关沟通协调,将平台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反馈,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探索和运用,加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网上业务联系和沟通,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腿,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向全省推广运行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毛章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