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程某某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吸取教训,当再次受到严惩方感后悔,但为时已晚。
5月18日晚,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按照周末夜查统一安排部署,在府西街看守所附近设立临检点,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18时40分许,民警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员程某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进行了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进一步查明,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且程某某在2010年5月份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临猗交警大队处理过。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程某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1500元、扣留摩托车并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严厉处罚。(王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