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喀什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喀什中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五位一体判后答疑制度并实施。
近日,喀什中院召开了五位一体案件判后答疑会,针对再审申请人喀什某某署业有限公司和任某某不服中院一、二审判决的情况,一、二审主审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依照判后答疑的程序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答疑释理。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提前进行阅卷并参加了五位一体判后答疑会,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时铭浩,自治区政协委员(喀什市第十八小学副校长)廉玉飞列席答疑会。答疑会上喀什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认真听取了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异议,并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逐一核实,询问并了解相关的案情,对一、二审证据的认定,庭审争议焦点的归纳,从程序到实体进行了会诊,解疑释惑,促使和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明白法理,消除疑虑,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
会议结束后,参与判后答疑五方主体的主管院领导、主审法官、民事审判庭长、纪检监察室组长、政协委员代表对当事人申请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确定处理方案。案件因一、二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和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五方主体一致建议立案,由审监庭进行复查听证,并现场答复当事人。申请再审人对喀什中院五位一体的判后答疑的做法表示十分的感激和感谢,同时也理解法官的工作,对此表示满意。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时铭浩、自治区政协委员廉玉飞说“第一次参加案件判后答疑会,体会到喀什中院的做法非常好,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将可能发生的涉诉信访案件消灭于萌芽阶段,同时第三方代表的参与,在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对法官也形成了一种监督。”
喀什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赵晓菲介绍说,中院五位一体判后答疑制度的做法,主要是当事人对本院做出的二审生效案件存有异议的,由分管院领导(含专委)、庭长(含主持工作的副庭长)、主审法官及纪检监察干部、第三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或律师等)共同携卷参加,对有关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及党风廉政问题听取当事人陈述,通过“把脉会诊”,进行相应的释法明理或纠错处理,促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工作机制。被申请答疑案件程序、实体正确,当事人申请不合理的,要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服判息诉工作;答疑案件存在程序、实体方面明显错误,可能要改变原裁判结果的,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依法向立案庭提出再审申请,立案庭直接受理,不再进行审查,后移交审监庭进行复查听证。判后答疑工作的扎实开展,大大减少了上访的案件,强化了干群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立案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