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且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管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个别驾驶人图一时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最终被查受到严厉处罚。
7月2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景中队在209国道841KM+300M处,对一辆牌号晋MWG1**小型普通客车(俗称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窗及两侧玻璃被一种不透明玻璃纸粘贴的严严实实,根本看不见车里面情况,且车内原有的两排座椅已全部被卸掉。
据驾驶员薛某某称,自家地里今年种了点西瓜,为了运输、售卖方便,便卸掉了面包车后座想多装点,并用不透明的玻璃纸将车窗全部密封,这样一改装,俨然像是一辆“厢式小货车”,却没想到因此违反了法律规定。
经过严厉批评教育,薛某某最终认识到错误,现场将车窗粘贴的玻璃纸撕毁,并保证回去后马上安装后座,尽快恢复车辆原貌,民警依法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薛某某做出罚款500元严肃处理。(王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