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认定被告人帕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4月11日,帕某在某微信公众号上发出广告称办理网上贷款,以网上办理贷款为由,骗取阿某、吴某4800元。破案后,两个被害人的损失全部得到赔偿。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人开始使用智能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上查看、发送信息,有些不法分子便动起了利用网络、微信实施诈骗的“歪脑筋”,打着网上办理贷款的幌子,诈骗钱财,非法牟利。骗子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终归是把自己“骗”进了牢房。温馨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骗子用微信、短信、电话等设计的诈骗陷阱,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热依罕古丽·图尔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