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媒体调查

起底健身房乱象:美发师厨师摇身变教练 男教练认学员当“干姐姐”

时间:2021-04-13 10:29:1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80后”杨煦被朋友带到健身房,一名教练主动拉他做了一组高强度的“体能测试”,杨煦感觉身体很不舒服。教练添油加醋称他身体状况很差,还不如50岁的老头,必须马上开始健身。杨煦糊里糊涂被“忽悠”买下了5000元的私教课程。

  记者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走访发现,为吸引消费者办卡买课,一些健身房套路百出,令人防不胜防;年卡费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私教课价格更高。

  健身教练背负销售任务 完不成业绩被罚吃辣椒

  近十年来,中国的健身房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国家体育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健身房总量已超过10万家。

  随着竞争日趋激烈,健身房千方百计拉人头。一位健身教练讲述他曾目睹的事例:有教练推销课程,一位女学员以“没带钱,下次再买”为由婉拒,教练不依不饶,说“没带钱没关系,可以押东西”,最后竟把女学员的结婚戒指押下来,惹得女学员的老公来大闹了一场。

  记者了解到,健身房教练身上大多承担着销售任务,销售业绩直接关系到教练的收入。一些健身房还会向教练收取“保证金”,没完成业绩就要没收。还有规定,完不成业绩的要罚吃辣椒、芥末、柠檬,甚至遭受辱骂、剃头等羞辱。

  “以前针对教练的培训只教技术,现在已经把销售技巧都放进来了。”资深从业者刘进说,“从接待到成交,该说什么、做什么,是一整套流水线式的操作,就是为了让客户没办法拒绝,提高销售额。”

  业内人士吐露,为留住客户,健身房还会运用一些“潜规则”。比如把男会员安排给女教练带,女会员安排给年轻的男教练带,一些健身房甚至鼓励教练“打感情牌”,“像谈恋爱一样维护学员”。

  一位教练告诉记者:“有个男教练认了十几个学员当‘干姐姐’,还有教练对客户有求必应,陪聊天、吃饭、逛街……”

  健身教练入行门槛低充斥速成教练 有人健身变伤身

  在当前的健身市场,私教爆红。但记者采访发现,健身教练的入行门槛较低,相当一部分教练都是经过两三个月培训就上岗,有的甚至“一周速成”。

  “看到健身教练挣钱多,很多人都入场了。”健身业内人士李星然说,有的教练可能一两个月前还是美发师、厨师,有的是在健身房做销售、街上发传单的,一旦店里缺人就“赶鸭子上架”,简单培训后换身衣服就充当教练带顾客。

  一位健身房经营者坦言,他的健身房里有11个教练,只有4人经过了相对专业的培训,其余的都是非专业,简单培训一两个月就上岗了。“现在行业内超过一半的人可以说都是速成教练,真正专业的健身教练很少,优质教练更是稀缺。”

  记者发现,市场上有大量教练培训机构,缴纳一两万元,集中培训两三个月,就能拿下多个资格证书。这些培训的质量参差不齐。

  太原市民王磊告诉记者,他之前曾在一位私教指导下训练卧推,“比我平时练的重量加了10公斤,练了一段时间就觉得胳膊不舒服。当时也没在意,但是两三年了这个地方还会间歇性地疼,医生说很可能是当时的运动损伤。”

  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行业自律 让健身行业更“健康”

  “近些年健身行业爆发式增长,各种乱象也随之出现。”健身平台企业CHINAFIT总经理闫四海说,“目前行业已有进入调整期迹象,大家开始认识到,想长久发展必须换个活法。”

  一些专家认为,要保障健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行业自律。

  为推动健身行业良性发展,一些地方开始探索相关做法。今年以来,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发布健身行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提到的“健身会员卡办卡7天冷静期”备受关注。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等专家表示,整体来看,相关规范仍然滞后于当前健身行业的发展,立法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尽快加以完善。(记者马晓媛 刘扬涛 高剑飞)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召开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司
临汾市古县牡丹景区将于4月27日开展“第十四届天下第一牡丹文化旅游节”活动
临汾市古县牡丹景区将
“沙棘卫士绿护驼城”生态种植活动在榆林举行
“沙棘卫士绿护驼城”
王丽荣——一位终将闪耀在中国画坛的女画家
王丽荣——一位终将闪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CopyRighr @ 2000-2010 www.zgjkxw.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健康新闻网 - 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