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媒体调查

别让注水“好评”污染电商经济

时间:2024-11-27 09:22:39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据报道,针对点评类App,目前已形成一条有组织、有分工的虚假刷单产业链:除了给五星好评或者笔记推广,打卡、收藏、曝光访客等跟热门榜单密切相关的数据都可以操作,美其名曰为店铺线上“精装修”。在这些现象背后兴风作浪的,便是所谓的“好评师”。(《北京晚报》11月20日)

注水“好评”这类逐利而动的行为,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品评价不合理、不属实的后果,便是“劣币驱逐良币”,那些好的商品服务、优质的商家,被干扰离开了消费者视线,而那些低质的商品服务,却成为“众星捧月”的对象。作为消费者,因为“乱花迷人眼”,只好违心接受交易,吃下暗亏。如此更是对电商经济的戕害,电商经济的基础是信任,因为网络商品评价“失准”,广大消费者不再信赖,整个电商经济“根基”动摇,广大商家都要为此买单,承担不利后果。

从法律上讲,注水“好评”难辞其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另外,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此类禁止性规定。

面对注水“好评”乱象,须打出综合治理的组合拳。作为职能部门,应针对暴露出来的“蛛丝马迹”,深入查处虚假刷单产业链,依法责令不法商家和违法者悬崖勒马,并处以一定罚款。基于注水“好评”的违法性质,作为侵权主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好评师”,应承担连带违法责任,依法“假一赔三”,从而以儆效尤。作为平台,履行审核和监管的职责,针对网络商品评价“失真”乱象,可通过数据分析、线索移交等有力措施,确保评价信息真实可靠。对于广大市场主体以及公众,也应共同维护网络商品评价的公正性,促进电商经济健康发展。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新疆巩留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提升“食安”意识
新疆巩留县开展校园食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室”进景区 擦亮旅游“法治新名片”
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玉门公安交警坚守“护学岗”守护“求学路”
玉门公安交警坚守“护
深泽卫健开展“民生工程惠百姓”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深泽卫健开展“民生工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