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生态办主任受贿获刑
为了在工程项目上获得关照,魏某及王某二人向时任解放军309医院生态办主任的陈某行贿共计38万元,案发前陈某已经退休。军事检察院侦查人员在掌握线索后,对陈某展开调查,并移交至公诉机关。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收施工方38万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在担任309医院临床部管理处生态医院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309医院院务部营房科工程师期间,利用其负责管理医院部分建设项目的职务便利,收受在309医院承建工程的施工方好处费共计38万元,其中收受河北天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魏某(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0万元,收受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王某(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8万元。后陈某于2013年至2014年间,将上述钱款退还魏某、王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队第二军事检察院侦查人员在掌握了陈某收受魏某好处费的线索后,通过其医院保卫科通知陈某到309医院接受调查,并由保卫科工作人员将其带至办案地点。在调查谈话中陈某如实交代了收受魏某和王某钱款的事实。2015年1月15日,军事检察院工作人员将陈某送至公诉机关,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辩称有10万借款
庭审中,陈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收受魏某的钱款中有10万元系借款。据陈某交代,2012年12月之前,其在309医院任职生态办主任,案发前已经退休,向他行贿的魏某及王某在309医院都有工程。
魏某作证称,他早在1997年就认识了陈某。“当时他是309医院营房科助理员,2007年左右开始担任医院的生态办主任。我为了便于开展工程,在2010年和2011年春节前每次给了他5万块,2012年中秋节后又给他10万。”魏某称,最后的10万元是陈某称孩子要出国,手头紧,自己借给他的。“但其实我也没指望他能还钱,没打借条,没约定还款期限、利息什么,可后来不久他就把钱退给我了。”另一行贿人王某也称,自己是为了工程方便,获得关照,连续三次每年都给陈某5万元,只有2010年春节,给了陈某3万元,前后一共给了18万元。
一审获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关于陈某称其曾向魏某借款10万元的辩解,法院认为,并未书写借条和约定利息、还款期限,考虑到其二人之前行贿、受贿的情况,可以看出该笔款项实质上并非所谓的借款,故对上述辩解和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但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在案发前已经退还了全部钱款,法院可以对其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记者 黄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