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大火案在鲁山县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法人代表范花枝等6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当日,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3月份,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为扩大规模,被告人范花枝与报告人冯春杰达成协议,由冯春杰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康乐园老年公寓建设彩钢瓦房。冯春杰在明知自己没有建筑资质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易燃芯材的彩钢进行建设。
根据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康乐园老年公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告人范花枝、刘秧、马爱卿、孔繁阳、翟会廷未认真对消防安全隐患培训教育,没有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致使2015年5月25日康乐园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因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造成火灾,39位入园老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范花枝、刘秧、马爱卿、孔繁阳、翟会廷、冯春杰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39人死亡,造成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六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本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