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成武县检察院的刘洪走上了派驻田集检察室主任的岗位。上任以来,他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的根本追求,恪守“为民接地气,服务最基层”工作理念,围绕八大职能,扎根基层,着力打造“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新亮点,取得了“爱民服务、惠民发展”的新成果。两年多来,他带领检察室一班人,累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80多次,接待来访82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6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6个。他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辖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尊敬,2015年,他带领的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一级检察室,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他个人被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检察室称号,被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检察官,被县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树立了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形象。
立足本职岗位,搞好法律宣传服务
身处检察室主任岗位,他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三农”为主题,利用赶法制宣传大集、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先后在辖区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达80多场次,使辖区机关人员、农村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接受了鲜活的法制教育。他利用多功能服务大厅这一平台,每天为辖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两年多来,累计为260人次到访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为使法律咨询更广泛,他经常性组织赶“法律大集”活动,在辖区集市设立法制服务咨询点,发放法律宣传明白纸,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了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他把检察室的法律服务向村级延伸,与辖区3个乡镇对接,会签了“五前教育”实施意见。在“乡镇干部履职前、村两委班子任职前、干部入党培训前、新录用公务员入职前、重大工程开工前”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两年多来,他先后为辖区村“两委”干部上法制教育课16次,为三镇机关干部举行预防犯罪法制讲座1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000余人次。在强大教育作用下,辖区镇村两级干部都能自我约束,认真履职。
发挥自身优势,力促农村和谐稳定
他把促进农村和谐,维护辖区稳定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和一贯追求。坚持从矛盾排查化解入手,他经常深入辖区村队,发放便民联系卡,主动受理矛盾纠纷,会同所在乡镇司法所、政府相关职能单位,组成联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两年多来,先后冯某某土地纠纷、张某某宅基矛盾等36起矛盾纠纷,及时调解,调处率和满意率均100%,把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状态,辖区呈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的良好局面。他十分注重信访维稳工作,对每名来访群众都热心接待,对每个来信来电所反映的问题都高度重视,认真调查落实。两年多来,他先后接待群众来访660人次,均给予满意答复,并成功化解了大田集镇满白寺等村群众要求上涨土地租金的群体访等一系列重大矛盾纠纷。他把法律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发现张楼派出所对陈衍增寻衅滋事治安处罚一案存有问题后,便建议县公安局重新立案侦查,最终犯罪嫌疑人陈衍增被认定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积极探索创新,多措并举服务百姓
他把人民满意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目标,积极进行业务工作创新。在他的努力下,打造了“单车上的检察室”这一品牌。他常年坚持骑单车下乡村、进机关、到企业,给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服务。为更快更好服务群众,他推行了快受理、快处理、快反馈、快见效“四快”工作法。两年多来,先后成功解决了张桥村田间井房严重安全隐患、党集村李桂中北美海棠被盗等36 个巡回走访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同时,他在辖区开展了“检村共建、检校共建、检企共建”活动,主动与盛海等6个村结对共建,帮扶贫困户30家,联系帮助空巢老人20人,救助留守儿童和困难学生15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6件;与辖区22所学校结成共建对子,为学生义务上法制课18场次,发放《常用法律摘编》3000多份;把辖区30多家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常年提供法律服务。两年多来,先后帮助22家企业规范合同样本,化解经济纠纷5起。
人民满意,至高无上。刘洪正在用坚定的理想信念、执著的事业追求和忠实勤奋地工作,谱写和诠释着一名人民满意检察官的无悔追求。也许,山东人民检察院给予田集检查室“一级检查室”的荣誉,也是给予刘洪同志最好的回报吧。(于得水 于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