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之间因为将祭奠老人的贡品倒到对方家门口引发纠纷,妹夫将妻子的哥哥牙齿打落导致轻伤闹到法院主持公道。
案件审理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唐某、魏某是亲戚。因原告的妻子将祭奠老人的贡品倒到被告唐某家门口,原告的姐姐党宗玲、张凤娇、妹妹党宗英至原告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原告到家后与其姐姐党甲等发生争吵,原告将其妹妹党乙打了一巴掌,之后被告张某的丈夫唐某、党乙的丈夫被告魏某与原告厮打在一起,致原告头部受伤、右前门1颗掉落。原告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裂伤、牙挫伤、松动,掉落,住院治疗7天,支出医疗费合计1311.86。后期又去医院治疗费用约9000元。经鉴定原告属于轻微伤。
案件审理结果:公民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与被告方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均未采用正确理智的方式,两被告在产生纠纷后采取暴力手段致伤原告,其应当对原告损失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在纠纷产生前后均采取了导致矛盾激化的不当行为,且原告在此次纠纷也采取暴力手段侵害了被告方及其亲属,因此,原告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故原告合理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原告承担40%的责任,被告承担60%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唐某、魏某赔偿原告陈某各项费用合计22126.86元的60%即13276.1元。(通讯员 张庆元 谢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