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吾县职工艾某退休以后种植了一片果树林,眼看着果树就要到了丰收的季节,却被汤某经营的砂石厂损毁了,老人欲哭无泪,来到法院起诉砂石厂负责人汤某,因被执行人汤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不配合法院执行,申请人艾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我们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艾某退休以后无事可做,觉得自己身体状况还不错,就种植了一片果树林,并悉心照料着这些果树,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般,浇水、施肥、喷药、剪枝。2013年,果树林旁开了一个砂石厂,因施工不善,造成艾某几十棵杏树被损坏而枯死,艾某伤心不已,便去向砂石厂负责人汤某讨说法。经商议,汤某表示愿意赔偿老人六万余元损失费。直至2016年,汤某只支付了两万元便杳无音讯,老人来到法院起诉汤某,要求汤某支付剩余赔偿款,然而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汤某仍然拒不执行。
案件移交到了执行局,执行法官立即向汤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立即履行支付艾某赔偿金义务。然而,汤某仍无动于衷,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汤某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一再拖延付款时间,执行局在对汤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后发现汤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遂当机立断,采取强制措施,对汤某依法进行拘留,拘留后,汤某主动交纳了艾某剩余四万元赔偿金。艾某拿到赔偿金后,已老泪纵横。
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感激和称赞,也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威严,为今后类似执行案件的办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通讯员 周丽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