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巴里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解了张某与巴里坤县xx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该案件即成功化解了矛盾,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15年2月,因该xx公司停产,张某以被告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等诉讼请求将被告起诉至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该案案情较复杂,又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诸多矛盾,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听取了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通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据悉,张某现已收到该xx公司的补偿款。此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减轻了企业的压力,也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讯员 张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