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 德州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越界抽查中,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7名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成功率100%、零越界。今年以来,该所突出“四常”措施,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一直保持了社区服刑人员“零越界”的良好局面,杜绝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平时常教育。该所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的规定,作为学习教育的常规内容,每月的学习教育会上逢会必讲,并通过短信提醒、警示教育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抓常讲,让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上筑牢“零越界”的思想防线。
手机常定位。该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坚持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全天候跟踪定位,每天8小时之内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至少两次,8小时之外不定时随机突击定位,节假日、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加大定位频率。对定位不成功人员、系统越界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多方核查原因、妥善处置。对社区服刑人员出现的越界、关机、欠费等现象一经核实,坚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电话常抽查。为有效避免“人机分离”,该所坚持“每定必查”,每次手机定位后都进行电话抽查。电话抽查中,把活动轨迹单一的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通过电话抽查,及时核定社区服刑人员位置,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明、轨迹清、不脱管、不失控。
小组常监督。该所注重发挥社区矫正小组的监管作用,不定期通过矫正小组成员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活动情况,并与手机定位、电话抽查情况进行对比,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委会主任、家庭主要监管人的监管责任,确保矫正小组成员“见其人、闻其声、知其行”常态化。(通讯员 孙文学 祝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