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上午,哈密市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惩治道路交通犯罪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会。哈密日报、哈密广播电视报、哈密广播电台、哈密电视台媒体记者以及该院的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该院选取5起道路交通犯罪典型案例,3起危险驾驶典型案例,2起交通肇事典型案例,向媒体发布,以警示、教育广大驾驶员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要引以为戒、珍爱生命,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会上,该院的新闻发言人张宏就避免酒后驾驶给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时刻牢记酒驾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写入刑法,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二是避免侥幸心理:消除“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认识误区,做到只要沾了酒哪怕只有一滴,也坚决不再动车,放弃任何侥幸心理;三是倡导喝酒后找人代价或选择其他方式回家;四是为喝酒者友情叫出租车;
会后,新闻发言人张宏就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广大驾驶员朋友提出以下几点温馨提示:
一是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违章行驶、不闯红灯、不超载行驶。转弯掉头要小心;三是身体状况不好时不开车,如生病、疲劳等;四是对货车或重型车要礼让、要避开;五是驾车外出,尤其是需要长途行驶时,做好车的安全检查六是雨天、雾天、雪天开车要小心行驶。雪化之时最危险,要特别注意。(通讯员 张庆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