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刘某经法院立案庭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缺席审理了该案。
开完庭后被告刘某找到法官,向法官说明了自己因记错开庭时间未能及时参加开庭,是自己的不对,但其与原告杨某系多年好友,希望法官可以再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在征得原告杨某的同意后,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再次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一个小时的共同努力终于就该案本金和利息数额及还款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通讯员 张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