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周某故意伤害案时,经审查发现,周某与被害人郭某甲的妹妹郭某乙系朋友关系,因周某饮酒后在与郭某乙打麻将时发生口角,后被害人郭某甲到现场双方发生抓打,在抓打过程中周某将被害人郭某甲刺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得知被害人郭某甲的妹妹郭某乙与犯罪嫌疑人系朋友关系,双方之间因口角引发纠纷,并无积怨。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本案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被害人郭某甲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其调解意愿后,积极开展调解相关工作。
8月11日,办案检察官组织被害人郭某甲到兴义市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周某进行调解,周某表示解除羁押后将积极筹集资金赔偿被害人。经调解,周某与郭某甲握手言好达成和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最终,兴义人民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对周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主持并促成的首例刑事和解案件。
撰稿: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夏庆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