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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与各政法单位会签《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细则》

时间:2017-09-30 15:04:40  来源:陕西法制网  作者:贠伟伟、冯敏敏

  近日, 在西安市碑林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与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司法局、公安碑林交警大队等各政法单位会签下发了《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标志着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全力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进入新的阶段。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碑林区政法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碑林区法院按照市、区政法委的指示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施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该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8月16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带领省委政法委调研组一行调研西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时,来到碑林区法院进行现场调研,听取了碑林法院试点工作介绍,观摩了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对碑林区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予以肯定,并指示: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针对问题,注重调研,建立机制,激发活力,提高改革实效。

  为了贯彻杜航伟书记指示精神,在碑林区政法委的部署下,碑林区法院进一步细化试点环节和内容,在已经开展试点工作近一年来积累的经验基础上,并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和具体步骤积极调研,不断开拓思路,勇于探索,多次召集区检察院、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司法局、碑林交警大队等各政法单位和相关人员集中研讨和制定方案,细化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各项措施、步骤,并反复研讨和征求意见,制定了《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由公、检、法、司、交等政法单位完成了会签,下发执行。实施细则中对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任务、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律帮助、特殊案件处理等进行了细化落实,就各政法单位在诉讼程序中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全程设置,并对于“一站式集中办案机制”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部分前沿内容处于全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前列。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要在区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以会签文件下发执行为契机,举全区之力扎扎实实全力推进碑林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本轮司法改革取得更新进展,为碑林经验成为可复制、可借鉴内容做出贡献。(贠伟伟、冯敏敏)责编:许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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