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新绛县公安局被评为“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新绛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姬凌鹏登台领奖并参加省委书记骆惠宁与受表彰代表接见会。
近两年来,在市县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新绛县公安局党委提高站位、审时度势、统筹兼顾、主动作为,一手抓安全护稳定,一手抓基础谋长远,始终坚持以“深化一村一警,夯实基层基础”为载体和抓手,相继开展了“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十必访、十必到、十必做”“查矛盾保稳定、查隐患保安全、查案件保平安”等活动,并将维护稳定“护城河”行动与“1+8”严打整治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多措并举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持续不断创新社会治理,通过“警种+战区”、开好动员会、造好宣传势、抓住主街道、问好调查卷、突出重点人尤其是整合资源、共治共建、划小单元网格管理,天上监控、地上巡逻,户户联防、群防群治等亮点措施,达到了搜集情报信息、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隐患、掌控治安动态、预警打击防范、密切警民关系、促进和谐平安的目的。连年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民生的侵财案件大幅下降,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面对成绩和荣誉,姬凌鹏副县长要求全体公安民警站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高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一流,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刘中青 聂文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