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据人民网(记者 张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注重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在要求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之外,专门提出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并明确到2020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任务。“经过不懈的努力,全国查处欠薪案件数、涉及工资数、涉及劳动者人数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说。
2017年9月,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人社部又与发改委、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各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依法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邱小平指出,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
近期,人社部在各地提供情况的基础上,梳理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
据了解,按照暂行办法和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邱小平说,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人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着力完善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和专项检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