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七五”普法以来,垦利区司法局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深化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特色法治文化,营造“民族团结、依法信教、社会和谐”良好氛围。
一、强化领导,科学谋划,夯实宗教普法工作基础。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对象。将“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 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纳入垦利“七五”规划,积极推进。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和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开展宗教普法活动。
开展宪法文本进宗教场所活动。结合中央、省、市普法办开展的“宪法文本进人口密集场所”活动,区普法办及时下发通知,推进“宪法文本进宗教场所”,胜坨天宁寺、垦利基督教会已在醒目位置放置宪法文本,工作人员也按要求对宪法知识进行了学习。同时开展了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信教群众清楚的理解和认识到宗教事务开展必须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以及民族团结的重大内涵和重要性,提高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立足实际,着眼需求,着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
“七五”普法以来,我局新建了新航社区矫正法治教育基地等区级法治阵地,垦利街道民丰法治文化广场、兴隆法治文化主题广场等镇(街道)级法治阵地,胜坨东王村、黄河口镇栾家村、渤海路、和平路、惠鲁社区等村级法治阵地。在胜坨中心小学、郝家中学、万达电缆、渔洼村、书香社区、大请户村等建设了多处“法律六进”示范点,户外的普法阵地给多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群众提供了自由的学法空间。
四、突出实效,融入生活,打造法治文化“垦利品牌”。
一是法治公益广告“铺天盖地”。组织拍摄制作了“让学法成为一种自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法治公益广告12条,组织13个单位拍摄了“我为法治代言”普法公益广告,每天在垦利电视台新闻频道和综艺生活频道滚动播出,实现了法治宣传对全区多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群众的全覆盖。
二是《垦利普法报》覆盖全区。编印了《垦利普法报》,宣传全区普法活动、法治阵地风采、普法经验交流等内容,发放范围覆盖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已编发7期,为全区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提供了宣传平台。
下一步,垦利区司法局将探索通过多途径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让我区宗教人士和信教民众了解宪法和法律赋予大家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在平时生活中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推动全区宗教事务迈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共建和谐垦利。(刘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