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通讯员:孙继刚 姜扬) 众所周知,假酒是行业的一大毒瘤,严重干扰市场健康发展,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于制假售假的新闻也频见报端,然而由检察机关对于制假、售假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在阿克苏地区却是头一回。
2018年11月12日下午,由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首次提起的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蒋某某3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市法院公开开庭。据了解:被告人何某甲自2016年3月便购买灌装白酒设备,从废品回收站处购买托木尔峰和伊犁小老窖酒瓶,伙同被告人蒋某某在网上购买酒瓶盖、包装材料,伙同被告人何某乙在其居住的阿克苏市阳光新城小区内生产假冒伪劣白酒。后3人向阿克苏市周边乡镇商店进行销售,公安机关在接工商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后对其制售设备材料及销售账本进行查获,并经统计其销售金额达76.965万元。现场查扣违法所得款5.3万元,未销售托木尔峰大老窖317件,托木尔峰小老窖146件,伊型大老窖17件,伊犁小老窖59件,扣押制售假酒包装纸盒箱200余件,瓶盖18箱,酒瓶标签封口证144页,散装大桶酒20桶,物流提货单若干。案发之后,经阿克苏地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鉴定,涉案酒品不符合《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庭审中,3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公诉人出示的种种证据面前,表示当庭认罪。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要求3名被告:一是在地区级以上媒体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二是判令被告人给子消费者76.965万元×3倍赔偿。阿克苏市法院 将择日宣判。
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为抓手,在依法惩治其刑事罪行的同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参加庭审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审判活动才知道检察院还有这个职能,提起这样的民事公益诉讼,让我们提高了警惕,又对那些黑心的商人们形成了一定的威慑力,打压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希望这样的案子能够再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