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11月29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吴某某受贿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由兴义市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之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同步组织开展2018年“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流新闻媒体记者50余人到庭审现场旁听,联合兴义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兴义市医疗系统160余人到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英介绍道:吴某某受贿案是兴义市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此次旁听庭审,旨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让社会各界体验阳光检察,感受透明司法,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让代表、委员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熟悉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同时,通过旁听庭审引导和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警钟常鸣,时刻牢记法纪的红线,自觉远离职务犯罪,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职责使命。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参加此次活动的代表、委员全程旁听了庭审,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
“检察院提起公诉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而且此案还非常典型,医院的一个中层干部受贿600多万元,金额如此之大,典型的‘小官大贪’,情节非常恶劣。”旁听完庭审,省人大代表龚光飞如是说,“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开放日的形式,邀请、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医疗系统人员等旁听案件庭审的方式非常好,让大家身临其境地感受严肃的庭审氛围,用身边发生的案例警示我们要遵章守纪,增强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促使大家警钟常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同时还使我们更加了解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更加深刻的了解检察工作,这样我们也能够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以后应坚持并加强这种检务公开形式。”
该案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吴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二、被告人吴某某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648.384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廖 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