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终获刑

时间:2018-12-03 09:34:30  来源:健康导报新闻网  作者:廖 涵

  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运输毒品案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三人在禁毒大队民警进行公开查缉时被抓获,当场从轿车副驾驶室内查获冰毒晶体嫌疑物2包,经称量,共计净重150.07克。经检验,查获的两包冰毒晶体嫌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检察官审理认为,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三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该案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和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廖 涵)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走访建国党员 烛光社工在路上
走访建国党员 烛光社工
冀州区司法局三项措施助力文明城区创建
冀州区司法局三项措施
沂水县富官庄镇网格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普法活动
沂水县富官庄镇网格员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CopyRighr @ 2000-2010 www.zgjkxw.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健康新闻网 - 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