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博湖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博湖县人民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和干警参加,党组副书记、院长尼木加甫领誓,庄严地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宣誓人员整齐站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尼木加甫面朝国旗,手抚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后,尼木加甫院长要求全体干警要时刻牢记宪法宣誓誓言,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掷地有声的誓言不仅是对宪法的承诺,也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庄严的承诺。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刘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