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滴酒不沾 人车平安

时间:2019-03-15 16:24:30  来源:中国健康新闻网  作者:秦宝成 卢娜娜

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秦宝成 通讯员 卢娜娜)董某于2019年2月2日驾驶一辆车牌号豫BHXXX1的小型汽车从小董庄到电厂,16时15分左右北向南驾车在青年路十八中门口被交警查到。民警让董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董某出示以后,民警问喝酒没有,董某说喝了,民警让董某用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后告知董某酒精检测结果60.1mg/100m1是酒后驾驶,让董某到土柏岗交巡大队来接受处理。

土柏岗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兰陵县芦柞司法所:开学“第一课” 法治“不缺席”
兰陵县芦柞司法所:开
迁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迁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国内首个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复方制剂“爱廷列”正式上市,公益同行暖基层
国内首个治疗良性前列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