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0日18时许,瓜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微信上有人在朋友圈中辱骂执法交警。
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将此微信朋友圈截图及当时违法查处情况立即报告县局党委,局长贾平先高度重视,责成督察大队及渊泉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交通违章人杨某在被执勤交警查处时心生不满,处罚后将法律文书拍照后在其微信朋友圈上传转发,并附有侮辱性的言辞,通过调取交警执勤执法记录仪显示,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交警执法过程规范。随后对杨某传唤询问,杨某对微信朋友圈发帖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瓜州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进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有何诉求,应选择合理渠道理性发言,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