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恰逢南溪区长兴赶集日,长兴镇综治办联合长兴镇派出所、司法所、安办人员在场口设点宣传“6·26”国际禁毒日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依据,积极配合综治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宣传禁毒的重要性,毒品危害身体、腐蚀精神,不利于社会的稳定繁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宣传与普及,许多赶集的乡民都听得津津有味,仔细阅读所发的宣传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宣传袋和围裙等3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增强了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意识与能力。(李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