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现有法律服务所7个,法律服务工作者38人。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专长和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垦利区司法局在以下三方面做好“两所共建”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工作者按照《关于开展“法律顾问组团进村入社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主题订单+N”清单式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安排,定期到司法所值班,协助司法所做好辖区内法律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另外司法所联合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工作者不定期采取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合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司法所在矛盾纠纷的调处中,法律服务所从法律法规方面给予一定的指导,使司法所的调处更加合法合情。不能调处成功的,法律服务所可以建议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拓展案源。
三是做好监督考核工作。我区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内容,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满足群众最基本法律需求的定位,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司法所负责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工作日志、限时办结等制度,监督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刘菲) |